大田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01 16:42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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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因灾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现将《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闽应急〔2023〕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台账化管理。

  二、强化工作责任。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住建部门要负责指导做好村民住房鉴定和灾后重建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负责做好科学规划、选址和用地保障,不动产信息比对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指导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确定、审批,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要负责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责指导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要第一时间开展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案件赔付程序,加快理赔进度,做到特事特办、及时结案,确保保险理赔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各乡(镇、场)是村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县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场)、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单,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对受灾村民建房进度、建设质量、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大田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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