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部分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

日期:2022-09-23 14:10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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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明财(企)指〔2022〕45号)文件,结合各乡(镇、场)“6.12”洪涝灾害受灾及抢险救援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部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3万元。

  此次下达资金代码为Z135080000019,由各乡(镇、场)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优先保障转移群众安置、倒损农房修复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恤支出,后期将根据财政部要求据实清算。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央及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同时认真填写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于9月3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汇总表

 

序号 

乡  镇 

分配金额 

(万元) 

1

均溪镇

4.21

2

华兴镇

2.73

3

石牌镇

6.23

4

屏山乡

4.57

5

吴山镇

5.50

6

济阳乡

2.59

7

武陵乡

3.20

8

谢洋乡

3.59

9

桃源镇

5.39

10

上京镇

8.03

11

太华镇

7.83

12

建设镇

9.27

13

广平镇

4.43

14

奇韬镇

6.73

15

文江镇

6.85

16

梅山镇

10.99

17

湖美乡

3.17

18

前坪乡

2.71

19

东风农场

2.28

合  计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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