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森防办〔2026〕6号)要求,为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二、活动任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要紧扣秋冬季防灭火风险特点,以《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为主线,坚持法治宣传、风险警示、知识普及一体推进,做到靶向宣传、多维覆盖、多方联动,切实把宣传触角延伸至林区一线和广大群众。一是盯准关键节点。重点围绕秋收季节高峰,把宣传教育和火源管控同步部署,针对林农秋收后烧稻草开展前置提示,同步强化高火险预警响应期间的警示提醒。二是盯紧重点区域。把公园、大仙峰自然保护区、闽湖风景名胜区、油库、炸药库、农林交错地带、坟墓集中片区、电力廊道沿线作为宣传重点,更新完善进山卡口、主干道两侧宣传标识标牌,补齐偏远山林宣传短板,实现高风险区域宣传无盲区。三是盯牢重要群体。针对林区农户、重点工程施工作业队伍、进山游客等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发挥护林员、村委、老年协会等基层力量,用好方言宣讲、现场答疑等接地气方式;面向企业、施工队伍重点讲清经营主体单位防火法定责任,做到因人施教。
(二)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大田县直有关单位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一部门一领域一主题”宣传工作安排》(详见附件),自上而下,直达一线,有序开展,确保实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宣贯《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作为主线,精心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提升宣传实效。各乡(镇、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内容,强化部门协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任务落实到位。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乡(镇、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成效,于11月14日前将总结报告、活动图片报送县森防办。
联系人:大田县林业局,邱光樟,138****3877;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胡春川,188****0105。
邮 箱:dtfhb01@163.com,dtxsfb7222792@163.com
附件:1.大田县直有关单位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一部门一领域一主题”宣传工作安排
2.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大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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