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3年度低保政策指引

日期:2023-01-16 15:43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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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户施保 

  (一)普通型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48元(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

  2.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35904元(年低保标准8976的4倍);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不一致的,可向常住一方的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支出型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748元(低保标准)低于2465元(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元的70%÷12)扣除因病因残因学刚性费用支出后低于748元(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

  1.因病:

  ①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465元(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元的70%÷12);

  ②扣除医疗费用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月人均748元(低保标准);

  ③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35904元(年低保标准8976元的4倍);

  ④疾病未痊愈;

  ⑤含所有疾病。

  2.因残:

  ①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465元(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元的70%÷12);

  ②扣除康复治疗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③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35904元(年低保标准8976元的4倍);

  ④仍有后续康复治疗;

  ⑤含所有残疾类别。

  3.因学:

  ①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465元(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元的70%÷12);

  ②扣除教育费用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③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35904元(年低保标准8976元的4倍);

  ④仍在接受教育;

  ⑤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单人入保 

  (一)支出型(因病因残因学)

  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2465元~3520元之间(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的70%~100%÷12)扣除因病因残因学刚性费用支出后低于748元(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患者(伤者)、残疾人、学生本人可单人入保。

  2.其他条件符合按户保相应规定的,患者(伤者)、残疾人、学生可单人纳入低保。

  (二)重度残疾 

  1.靠家庭供养;

  2.一级、二级或精神、智力三级;

  3.没有年龄限制;

  4.没有领养老、工伤险;

  5.没有收入或收入低于830元(最低工资1660元的50%);

  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71808元(年低保标准8976元的8倍);

  7.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520元(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元÷12)。

  注: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

  (三)低保边缘型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8976元~13464元之间(低保标准1~1.5倍);

  2.对象: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

  3.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53856元(年低保标准8976元的6倍);

  4.重病患者原则上指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素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

  5.失能失智老年人指老年人在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6个生活自理方面进行评估,有4项及以上不能自理的认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

  三、不符合低保情形 

  (一)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财产状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已纳入低保的应予退出:

  ①家庭人均金融资产在当地年低保标准4倍及以上的(低保边缘家庭6倍及以上的;重残单人保的8倍及以上的);

  ②有机动车辆;

  ③有2套及以上产权住房(重病、重残单人纳保的除外);

  ④经商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

  ⑤转让财产;

  ⑥自费就读高收费院校;

  ⑦有劳动能力拒绝就业;

  ⑧其他情形。

  (二)申请人的赡抚养法定义务人有下列生活富裕情形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已纳入低保的应予退出:

  ①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0560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50元÷12的3倍)以上的。

  ②家庭人均金融资产在年低保标准8倍及以上的。

  ③拥有中高档小车(按有效商业保险车损险保额在15万元及以上的确定)。

  ④有非普通住宅或商业用房的。

  ⑤其他生活富裕情形。

  四、低保渐退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五、要正确把握政策尺度。要落实“边缘从宽”原则,把“应保尽保”放在首位,防止“漏保”、“漏救”情况发生,在审核确认工作中,要根据省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反馈的信息,结合入户调查确认结果,不搞“一刀切”。

  六、目前我县低保标准为每月748元,年8976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3520元,年4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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