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6:43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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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我县秋收生产季节,全县可燃物载量急速上升,森林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环境。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森防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水青山。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三)深入宣传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四)广泛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对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特点,森林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五)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六)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

  四、主要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森林防灭火职责,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取得实效。

  (一)明确防灭火重点,提升防灭火宣传的针对性。全面开展森林防灭火野外安全用火知识宣传,突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和重点人群的防灭火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重点区位、森林火灾高危险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区的防灭火宣传,确保实效。二是抓住重要节点,人员外出旅游、露营、野炊等活动密集期,联合有关部门巡护宣传,提醒外出游玩人员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三是要在冬至祭祀扫墓主要入口,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四是针对重点人群,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以及乡村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做到因人施策,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宣传盲区。

  (二)运用多种媒介,提升防灭火宣传的广泛性。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把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要利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制作以森林防灭火为主题的微视频、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让森林防灭火意识渗透百姓生活之中。三是根据本地实际形势,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如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开展防火巡回宣传,通过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栏、鸣锣告示、墟日宣传、放映电影等形式开展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同,提升防灭火宣传的影响力。一是林业、公安、应急、民政、民宗、农业农村、文旅、教育、电力等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相互协调配合,组织森林防灭火专题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二是公安、宣传、广电、广播等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对违规用火反面典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尤其是针对辖区内森林火情,要有“惩治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火灾意识,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氛围。三是大力加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应急部门和林业部门要深入挖掘广大扑火队员、护林员在处置森林火情和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一线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及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组织开展好秋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从保障生态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全面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及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森林防灭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宣传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要主动担当,广泛发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灭火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实效。

  (三)制定宣传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及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并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及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于11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宣传图片、统计表报县森防指办公室汇总,同时鼓励各单位推荐一条本级森林防灭火微视频。

  联系人:大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胡春川,188****0105;大田县林业局林业防灾减灾股  邱光樟,138****3877;邮箱:dtfhb01@163.com。

 

  附件:2023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大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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