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卫健局关于2024年医学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工作拟补助人员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发放相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推荐、县卫健局审核,太华镇卫生院肖开铖同志符合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要求,拟确定为学费代偿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
肖开铖,男,汉族,大田太华人,1985年3月3日出生,2009年7月毕业于江西中医学院,本科学历,2012年8月参加工作, 2022年10月17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申请学费补助5年计贰万伍仟元整。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至7日。
接待股室:大田县卫健局办公室,电话:0598—7222132。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情况。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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