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总医院关于2026年公开选聘城区分院工作人员的通告

日期:2026-01-27 15:52 来源:大田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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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批转中共三明市委编办等四部门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明医改组〔2023〕4号)、《大田县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的实施办法》(田医改组〔2024〕1号)和《关于贯彻执行田委办〔2019〕81号文件有关考核调入工作人员事项的补充说明》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落实全员竞聘、定编定岗不定人及人员双向流动政策,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留人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聘均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制定选聘笔试通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代码

  1.均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2人(岗位代码01);

  中、高级医师2人(岗位代码02);

  护理2人(岗位代码03);

  2.石牌镇卫生院:

  助理医师、医师1人(岗位代码04);

  中级医师1人(岗位代码05)。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福建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从事医疗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4.除试用期内不确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

  5.参加选聘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3周岁,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8周岁。

  6.选聘人员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及以上,同时定向生等要求规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必须已满足服务年限。

  7.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在工作期间曾以医谋私,索贿受贿,收受红包的;

  3.五年内发生有效投诉2起以上的;

  4.虚假填报涉及人事档案的信息的;

  5.年内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

  6.因遵纪守法、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精神文明、机关效能、行风建设、安全生产等履职尽责方面被有关部门否决或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

  四、笔试科目、时间

  1.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笔试科目设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医学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26年2月7日上午09:00-11:00

  4.笔试地点:大田县职专教学楼(2号楼)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须同时携带,考生缺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室参加笔试。

  五、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1月30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分院负责通知到位并进行初审,自愿集中报名,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资料:①经分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大田县总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城区分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②有关证明材料(含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综合表彰等)复印件,原件应交分院查验审核,复印件加盖分院公章一式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上述报名资料由分院统一于2026年2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总院人力资源科,同时将《大田县总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均溪城区分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稿重命名为“XX分院《大田县总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城区分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总院人力资源科邮箱dtyyrsk@126.com,不接受个人报名。

  3.总院资格复审

  时间从2026年2月3日8:00起至2月4日17:00止。

  (二)领取准考证

  2026年2月6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到总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

  六、录用办法

  同一分院如有多人报考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按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录用:

  (1)学历高者;

  (2)专业技术职务高者(含聘任职务);

  (3)近五年获国家、省、市、县综合表彰级别高者;

  (4)如上述条件依然相同另行组织考试。

  七、体检、公示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笔试从高到低分的原则,按选聘岗位人数与备录人选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的组织: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协审材料。

  (4)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选聘程序以及考试成绩、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本通知由大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8-7233188。

  附件:1.大田县总医院2026年选聘城区分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大田县总医院2026年选聘城区分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

  大田县总医院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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