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的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我厅对历年来出台的人才人事方面的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并征求了联合发文单位的意见,现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废止23件(见附件1),宣布失效16件(见附件2)。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目录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的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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