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1-01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 田政办〔2023〕25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龚冰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温秀梅 县人社局局长
蒋联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上镇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起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廖世煊 县财政局副局长
乐荣从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成 员:林凤都 县委宣传部
苏再德 县工信局
陈宏宾 县司法局
高秋香 县人社局
郑建生 县自然资源局
江前相 县交通运输局
汪杨柳 县水利局
陈益存 县农业农村局
吴前锋 县市场监管局
江 洪 县统计局
章高乾 县信访局
李勤模 县法院
章培源 县检察院
郑祥源 县总工会
温春珐 人行大田县支行
陈育榜 县税务局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高秋香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附件:大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职责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大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人社局
(一)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管部门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县级人社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转办、督办或直接查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四)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依托福建省欠薪预警与就业大数据平台,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信息化建设;
(六)健全完善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
(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督办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妥善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
(二)督促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督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各方落实清偿欠薪责任;
(三)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四)督促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五)落实欠薪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欠薪的市场主体在本行业内予以联合惩戒;
(六)加强信息共享,配合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业务平台与福建省欠薪预警与就业大数据平台实时数据对接。
三、县发改局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
(二)牵头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相关部门推送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名单,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县公安局
(一)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依法侦办及与检察机关等司法衔接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五、县财政局
(一)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二)配合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制度规定;
(三)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
六、县委宣传部
(一)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配合做好舆情的引导、处置,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县工信局
(一)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解决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工作;
(二)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工作中发现的欠薪风险,及时共享欠薪预警信息。
八、县司法局
(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组织网络,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
(二)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实现农民工法律援助全覆盖。
九、县自然资源局
(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
(二)落实欠薪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企业,限制企业参与土地出让招拍挂;
(三)协同做好自然资源领域项目监管和农民工资的支付工作。
十、县农业农村局
(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
(二)定期对农业领域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经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评估异常经营信息对企业工资支付的影响,及时共享欠薪预警信息。
十一、县国资办
(一)协调督促所出资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二)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所出资企业投资或承建的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其履行清偿欠薪责任;
(三)将所出资企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相关职责要求列入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考核体系,推动欠薪问题解决。
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工作;
(二)要求大型企业年报时提供工程款发放情况。
十三、县统计局
统计研究分析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规模以上企业分岗位年平均工资等各类数据,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十四、县信访局
(一)协助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的矛盾化解、转送交办、跟踪督办工作,协调督促有关地方及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
(二)规范农民工欠薪类别信访数据录入,通过制定标准、明确规范、加强培训等方式规范农民工欠薪事项的分类,不得将工程款领域合同纠纷列入农民工欠薪类别。
十五、县法院
(一)落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审判工作;
(二)强制执行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十六、县检察院
(一)落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立案侦查的法律监督;
(二)强化履行支持起诉职能,解决因经济困难、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农民工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问题;
(三)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档案建议,合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七、县总工会
依法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群众性监督,积极推行“一函二书”,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报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八、人行大田县支行
(一)负责将严重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落实欠薪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商业银行实施联合惩戒;
(二)监管商业银行按要求对工资专户履行资金监管、日常管理等职责;
(三)依法协助查处劳动保障和工资支付案件中对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账户的查询,及时通报和共享欠薪预警信息。
十九、县税务局
(一)依法定期对企业的欠税进行公告,对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提供税务方面的预警信息;
(二)研究解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中的涉税问题,减轻农民工税收负担,推动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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