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100-01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 田政文〔2025〕37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4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林天迁等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田政文〔2025〕37号
来源:大田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9-24 14: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决定授予林天迁、廖生铖2位同志“大田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全县上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以模范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大田、法治大田,为推进新时代美丽大田高质量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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