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1-11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 田政办〔2021〕10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东风农场:
为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田县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提高发放时效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漏发、错发、重发等问题发生,切实把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项目落实好,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发放范围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地城乡居民户口,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注:若2021年为194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即归入此类人员,以此类推),均属补贴范围(不含享受机关、企、事业离退休养老金人员)。
二、发放标准
年满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50元生活补贴;年满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100元生活补贴;年满百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补贴。
三、发放流程
(一)申请。个人或家庭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将原件交村(居)委会查验;无身份证的,由村(居)委会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核查。
(二)公示。申报材料经村(居)委会初审后,申报审批内容应在村(居)所在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居)填写《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村级)》(附件2)由经办人、村主干、驻村队长、驻村领导签字后,盖村委会公章,报送至乡(镇)民政办。
(三)审批。各乡(镇)政府对各村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乡(镇)民政办根据审批结果,填写《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乡镇)》(附件3)及《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由经办人、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存档备查,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四)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由县财政核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月下拨到乡(镇)民政办,由乡(镇)政府按月及时发放。任何单位和赡养人不得挤占、挪用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
四、资金筹措和人员变动办法
(一)资金筹措。全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
(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增减变动。每年1月份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申报时间。减少的类型分为享受对象死亡、户口迁出本县等,终止时间为享受对象出现终止情况的次月。乡(镇)民政办每季度最后一天要组织召开乡、村两级民政协理员会议,并借助民政办开具的火化证明数据、公安派出所、社会保障所等相关数据平台开展数据集中核查比对,提高甄别、审批精确度。人员增减情况应填写《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变动人员汇总表》(附件5)并及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乡(镇)民政办每月底应与乡(镇)派出所进行户籍核对,出现县内户籍变动,应由迁出乡(镇)与迁入乡(镇)做好对接,防止漏发、错发、重发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是关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大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民政局要加大对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真正把这一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二)广泛宣传。要加大对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均能享受优待政策。同时,要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呼吁全社会关心关注老龄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手续。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涉及人员多、补贴资金量大、工作任务重。各乡(镇)要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各个环节要求,严格把关,既要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享受优待政策,又要坚决维护政策实施的严肃性,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空巢和行动不便等有实际困难的老年人,可由各村(居)提供上门办理申请手续,力争符合条件的对象不遗漏。
(四)加强管理。各乡(镇)要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加强相关资料管理,全面收集发放对象的信息,建立发放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每月定时进行财务核销和相应调整工作,确保我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六、本实施办法从2021年4月1日起实行。《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田政办〔2014〕9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报及审批表
2.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村级)
3.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乡镇)
4.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
5.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变动人员汇总表
附件1
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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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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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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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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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或 联系人 |
赡养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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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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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意见 |
符合条件,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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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经公示,无异议。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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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审批意见 |
同意从 年 月起,每月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元。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村级)(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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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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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金额 |
80-89周岁 |
90-99周岁 |
100周岁以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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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村主干(签字): 驻村队长(签字): 驻村领导(签字):
附件3 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乡镇)(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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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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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金额 |
80-89周岁 |
90-99周岁 |
100周岁以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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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高龄补贴申请表所列名单,经查实属本乡(镇)户籍健在老年人。
经办人(签字): 民政办主任(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4 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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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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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80-89周岁 (人数) |
90-99周岁 (人数) |
100周岁及以上 (人数) |
金额 (人民币:元) |
均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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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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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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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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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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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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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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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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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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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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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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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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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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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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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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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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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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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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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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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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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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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签字): |
民政办主任(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附件5
大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人员变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别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年龄 |
新增原因 及时间 |
核减原因 及时间 |
户籍变动(县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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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地 |
迁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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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民政办主任(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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