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2021年是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二)审计范围。本镇辖区内的建制村(社区)2018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和商场、厂房、店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情况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等。
6.其它。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
三、审计方式、程序和时间
(一)审计方式。根据省要求,本次审计由县统一组织,抽调乡镇审计人员成立若干审计小组,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进行。对个别情况复杂、群众反应强烈的村,可实施实地审计,在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应实施实地审计。
(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审前有计划、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结果有公开、资料有档案。实施审计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
1.实施审计3日前要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工作。
2.搜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3.查阅账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历。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做好记录。
4.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6.出具审计报告,并向村民公布。
7.建立审计档案。
(三)审计时间。本次审计工作时间为今年3月至5月底。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保障相应工作经费,确保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依规审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
(四)严肃法规法纪。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五)严格遵守纪律。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不得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附件:
1、太华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2、太华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名单;
3、大田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
中共太华镇委员会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太华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建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涂育严(镇长)
副 组 长:苏晋昌(党委副书记)
郭新耀(党委委员、副镇长)
茅同腾(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林 威(党政办主任)
邱晓琳(财政所所长)
陈开清(经管站站长)
程开鎏(均溪镇经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经管站,主任由陈开清同志担任。
联络小组各组组成人员名单:
第一组:张正春、林因团、吴以金
联络村:群团村、太华村
第二组:苏晋昌、吴英福、陈锡淮、苏晋华
联络村:甲魁村、西埔村、菖坑村
第三组:张国庆、范训虎
联络村:汤泉村
第四组:田美弟、章仁奎、陈开清
联络村:大合村、坑头村
第五组:陈财堆、林友波、周先锋、林秀珍
联络村:仕坑村、温坑村、小华村
第六组:陈上炎、陈如派
联络村:万湖村
第七组:茅欣、周和谐、王传义、刘兴植
联络村:罗丰村、池元村、德安村
第八组:郭新耀、张玉勇
联络村:魁城村
第九组:范荣川、林起涛、胡芳芳、范建峰
联络村:玉井村、张地村
第十组:茅同腾、杨首志、郑傲蕾
联络村:华溪村、高星村
第十一组:郭传协、吴君君、陈首湖、廖尚营、林贵钻
联络村:黄沙村、潘车村、华山村、锦溪村
联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
联系电话:0598—7396169
电子邮箱:thzjgz@163.com
附件2
太华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小组名单
审计工作组长:陈开清(太华镇经管站站长)
程开鎏(均溪镇经管站站长)
第一工作小组:李秀梅 许丽丽 陈 岚
负责群团、温坑、小华、黄沙、潘车、太华、万湖、仕坑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蔡剑锋 严序横 许小铃
负责菖坑、甲魁、汤泉、德安、锦溪、池元、玉井、张地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三工作小组:陈光清 范晓妹 陈丽芳
负责华溪、华山、罗丰、大合、高星、西埔、坑头、魁城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