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省委农办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4号)文件精神,省里下达我县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资金1570.50万元,并确定市县配套示范资金629.50万元,省、市、县三级共计2200万元。按照《大田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分配给吴山镇和均溪镇许思坑村、济阳乡济阳村、桃源镇兰玉村、湖美乡元安村等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现将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书面等方式向县委农办(乡村振兴办)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监督电话:0598-7279013
通信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72号县农业农村局2#办公楼
通信邮箱:dtxczxb0598@163.com
中共大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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