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1-09-30 08:05 来源:大田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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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三)负责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县科普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县级科技计划,负责市级及以上各类计划(专项、资金等)的审核转报工作。 

  (五)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全县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七)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 

  (九)拟订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十)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和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家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及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十六)承担大田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围绕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领导分工  

  林奕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支部和局全面工作。 

  吴细使(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科技综合管理股、分管国防科动办;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局“五比五晒”工作。对接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高新技术与工业科。 

  魏初寨(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科技综合管理股;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民主评议行风、计划生育等工作;对接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 

  杨丰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局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科技综合管理股;负责机关工会。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科技报告工作。 

  拟订促进科技方面对外和对台港澳合作交流及全市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管理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国(境)外中介组织,协调管理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国家、省、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及引进海外智力项目、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综合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核,负责海外专家管理服务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中国政府友谊奖及福建省友谊奖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工作及国(境)外科技团组、人员来访的接待。承办涉台港澳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事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配合开展全县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科普工作。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开展的科技人才计划评选推荐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室主任:连光毅

    联系电话:0598-7332550

  (二)科技综合管理股 

  牵头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协调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申报与实施。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规定承担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管理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科技监督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体系。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担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与工业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省创新资金项目并监督实施。推进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与金融融合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分析。 

  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农业农村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工作。 

  拟订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和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社会发展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省、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国家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高技术研究计划。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调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制定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广、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推介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技术市场、审查进口科研仪器减免税。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审核推荐工作。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技综合管理股副股长(负责人):林常青

    联系电话:0598-7222139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4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100  

  办公电话:0598-72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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