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

日期:2023-05-31 15:36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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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县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日常工作和城乡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等。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边界平安建设,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含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福利彩票销售,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生活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黄桂珍(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涂育贵(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含福利院(光荣院、儿童部)、闽中康养中心、居家社区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引资工作。

  杜忠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康复辅助器具、安全生产、慈善事业、福利彩票等工作。

  吴初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社会救助工作、儿童关爱、孤儿保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区划地名、勘界、工会工作,含干部人事、财务、精准扶贫、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救助、精神文明、综治信访、普法、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与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工作。

  詹金花(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老区、局办公室日常事务,联系驻局纪检组,协助局领导做好干部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财产管理和离退休老同志工作。

  林克源(四级调研员):分管本局老干部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联系老促会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民政干部培训,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专题调研和宣传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资金预算决算;拟订并监督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负责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拨付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按规定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专项建设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詹金花;联系电话:7222101。

  (二)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工作,承担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日常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科室负责人:翁惠琴;联系电话:7220026。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工作股。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提出社区治理总体发展的建议;指导监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我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研究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工作,研究开发社工岗位。承担县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查处违法社会组织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宋建军;联系电话:7239376。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拟订我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护制度,承担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负责殡葬执法监督。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承办我县各级行政区域的调整、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平安边界工作;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负责县、乡(镇)、村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余春华;联系电话:7239376。

  (五)养老服务股。研究拟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牵头组织实施养老机构责任险,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志斌;联系电话:7320525。

  (六)老区工作股。负责老区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办理革命遗址维护、老区认定和来信来访等老区事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的优待管理工作;拟订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老区发展和扶建情况统计分析。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科室负责人:林克源;联系电话:7239377。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100

  办公电话:0598-7222101

  传    真:0598-72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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