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在县域内打造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推广绿色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农业主推技术16项(次)以上,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分级组织全县1/3以上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针对制约水稻、薯类、玉米、花生、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技术难题,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
(二)构建多元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要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布局,统筹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力量,探索建立跨乡镇的农技推广站点,构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
(三)强化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围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要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要依托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制定农技推广计划,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遴选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建立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农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每个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并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遴选400户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作为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永久牌”农技服务队伍,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四)开展农技推广指导服务。要建立健全基层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要发挥基层农技员“上传下达”的作用,积极对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乡土专家等,共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基层农技员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依托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自主招生,招收非农专业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县乡农技员,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遴选招募一批有特长、用得上的特聘农技员(包括动物防疫员),进一步规范遴选、聘用、考核、续聘、待遇等管理制度,将“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的农科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
(六)提升农技人员素质能力。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我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七)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加大直播平台和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精准服务等作用,持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三、资金补助内容和标准
2025年度省上安排我县中央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补助项目)81.6万元,,按照省上下达的任务清单、补助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等相关要求,为确保全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统筹使用资金如下:
1.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能力。安排22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对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的基层农技员给予85%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2.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安排24万元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安排20万元用于4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化肥和饲料等。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安排9万元用于农技推广服务信息费。全县150名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每月信息费报销额度不超过50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12316手机农务通APP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5.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安排4万元用于补助特聘农技员(每月工资1500元及年底绩效奖励2000元)。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
6.其他费用。安排2.6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四、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安排,形成工作合力。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充分利用各种报送渠道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影响成效,为项目实施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资金监管。统筹安排使用2025年度资金,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将各项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大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领导小组
2.大田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特聘农技员遴选工作要求
3.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4.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任务分解表
5.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6.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汇总表
7.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8.2025年大田县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情况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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