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医疗机构备案公示(大田旭明眼科诊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大田旭明眼科诊所进行备案,现将诊所备案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大田旭明眼科诊所。
备案编号:PDY00468-635042517D2292。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6-8号。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诊疗科目:眼科(非手术)。
服务对象:社会。
法定代表人:余爱华。
主要负责人:产保民。
经营性质:营利性。
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向我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大田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电话0598-7238270。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