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计划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各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高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水平、护佑人民群众健康这一主线,全力抓重点、攻难点、优服务,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医疗服务、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以及国家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等全面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广大公众健康权益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一、总体目标
(一)完成省所、市所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日常监督、双随机监督、分类监督评价、专项监督、驻点监督和监督员培训等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二)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完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专业性、技术性工作。
(三)2024年度日常监督覆盖率95%以上,投诉举报线索件件有办理,公正、公开、合理依法行政。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 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3.强化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开展全县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消除游泳场所问题隐患,防止传染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查处违法行为。
4.强化集中空调卫生监督。开展全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查清辖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加强日常监督,预防水污染事件。加强对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与涉水产品的索证管理,积极做好应对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每季度开展对城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乡镇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开展对农村学校自备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完成对水质的余氯、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的快速检测。同时,督促县水务公司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自检及送检,并按时将水质月分析报表及送检结果向我所备案。
2.加强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和农村居民的水源防护意识;定期开办饮水知识培训班,督促有供水单位的管理人员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依法供水。
3.认真完成2024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监督供水单位全面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档案。推进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1.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及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 项制度,对学校教室环境管理及生活环境卫生管理如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开展监督监测。
2.做好2024年学校卫生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 照明、人均面积、学习用品和水质。
(四)加强医疗市场监督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严厉打击集贸 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2.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持续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应急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督能力。
3.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监督。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推进医疗 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信息化。加强诊所备案准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市各类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 护理站等小型医疗机构推行“福建省诊所诊疗监督系统”。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