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现将《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党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机制的通知》(明民〔2020〕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大田县各乡镇已建农村幸福院名单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民政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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