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8-0300-2023-00015
- 备注/文号: 田民〔2023〕3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8
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由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溪镇城区办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量化评分审核工作。
组 长:黄桂珍 大田县民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玉珍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刘家纣 大田县财政局副局长
颜良重 大田县教育局副局长
涂育贵 大田县民政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昌升 大田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科科长
宋建军 大田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办负责人
章开苗 大田县均溪镇城区办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地县、乡(镇)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3.在量化分数相等情况下,工作领导小组当场出卷现场答卷,得分高者入围。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8:30
地点:大田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四、程序步骤
1.报名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未按时按要求提供视同放弃):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高校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2.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大田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评分表》进行审核计分,当场汇总、公布总得分。
3.各职位按量化总分从高到低以1:1确定5名人选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各职位考核量化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大田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评分表》。
大田县民政局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教育局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量化评分表
姓名: 报名社区:
项目指标 |
分值 |
内 容 |
得分 |
备注 |
|
学历 |
27
|
本科及以上学历27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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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专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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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5 |
社会工作专业5分 |
|
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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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社工师3分、社工师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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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 |
12
|
1、本县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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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高不累加 |
|
2、本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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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校期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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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 |
10 |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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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12
|
本县户籍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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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累加 |
|
本社区户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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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20
|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
|
1、省部级及以上20分 |
|
就高不累加 |
2、市级(含校级)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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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系)级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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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6
|
1、中共正式党员6分 |
|
|
|
2、中共预备党员5分 |
|||||
3、共青团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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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
2 |
少数民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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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役军人 |
3 |
退役大学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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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 |
3 |
残疾大学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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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分 |
100 |
|
|
|
本人对此量化最终得分无异议。 签名:
考核人员: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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