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8-0100-2024-00022
- 备注/文号: 田民〔2024〕1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8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机构:
现将《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田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2024年民政部开年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县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全面推进大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年民政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专题、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落实“四领一促”工作,确保民政工作落细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督促各乡(镇)抓好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有力推进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动态监测管理,持续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落实好“单人保”、延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惠民政策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临时遇困群众燃眉之急。
(二)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志愿服务实施,用心用力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督促乡镇(场)配备社会救助协管员、村(社区)配备专兼职社会救助协理员。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普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讲座等形式,分级分期抓好乡(镇)和村(社区)经办人员全员培训,对工作人员变动大、基础薄弱的乡(镇)加强培训指导,着力提高基层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完善残疾人福利。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补贴对象动态复核工作,不断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精准管理。利用墟日、公告栏,办理残疾证时告知相关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知晓率。对照“精康融合行动”要求,把提高服务覆盖率、登记康复对象规范服务率作为首要任务,督促各乡(镇)通过统筹各类资源,确保当年补助项目尽快落地。
(五)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效能。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街面联合巡查机制和特殊受助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加大寻亲服务力度,持续推进落户安置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救助机构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
三、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一)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提质增效。优化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做好有意愿到机构集中养育、到寄宿学校集中寄宿就读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报送、保障等工作。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加强流动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全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落实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将流动儿童纳入关爱保护范围。丰富“福蕾行动计划”和“雏燕”关爱行动形式。
(三)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儿童个人资料档案、收送养及寄养业务档案及文件资料等业务档案管理,及时将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做好联动单位送入弃儿及打拐解救儿童接收安置工作,对打拐解救的残疾儿童定点托养在三明市儿童福利院,派专人定期跟踪走访。
(四)提高收养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落实《三明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服务政策。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落实《福建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五)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基础工作。采取“铁脚板+大数据”的方式,摸清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就学、就医、家庭监护等情况,及时录入新升级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不断夯实儿童信息基础。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大力培育“养老+医疗”“养老+旅游”“养老+互联网”等新业态,拓展康复辅助器具、老年人用品、食药膳等产业链条,推动养老服务与健康、文旅、森林、康复辅具等产业融合发展。
(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三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三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县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0人次。
(三)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支持公办县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改造提升,优先保障兜底对象入住需求。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推动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低偿入住养老机构。
(四)做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化创新“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采取“互联网+产品+服务”方式,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积极探索康复辅具融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事业+产业3.0版发展新模式。实施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8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巩固和深化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积极发展长者助餐服务,完成20个乐龄学堂建设任务,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性网络建设,推动建设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进一步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五)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范消除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因地制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对部分服务受众少、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的乡(镇)敬老院,依法依规进行“关停并转”。强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安全保密工作,实现养老服务数字化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五、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一)扎实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文明殡葬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升殡仪馆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公益性公墓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乡(镇)做好省级财政补助的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建设工作;持续加强乱建坟墓整治工作。
(二)持续优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持续整治高价彩礼,完善《关于“高价彩礼”的调查问卷》,选树“零彩礼”“低彩礼”典型范例,力争高价彩礼占比逐年下降,不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坚持对历史婚姻登记图像数据进行补录、修正,推动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和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助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提供电话预约、“e三明”平台预约等便民惠民服务。落实“结婚一件事”一次办,推行部门联办服务模式,优化各项窗口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协同推进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强化社会组织全链条管理,完善年报、评估、双随机抽查、约谈等工作闭环。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出清、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依法管理社会组织论坛活动,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布局。从严受理直接登记申请,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引导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围绕“十个一批”重点任务高质量发展。继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第二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创投大赛,持续擦亮 “阳光1+1”品牌。
(五)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抓手,加大对慈善相关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力度,健全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围绕困难群众迫切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开展劝募活动。
(六)提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稳妥审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配合开展《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持续跟进吴山镇张坑村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村落)申报评选工作,落实开展“有福的地方是我家”地名文化宣传。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推动边界法治宣传,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常态化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动态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强化界线界桩管护员队伍建设。
(七)全力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发展。用好用活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委、市政府苏区办实事项目资金,支持桃源镇兰玉村、石牌镇龙坑村、太华镇大合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石牌镇拱桥村要严格按照今年省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非文保单位革命遗址修缮项目,扩大红色老区文化影响力。加大老区宣传力度,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做好革命“五老”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
六、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积极组织参加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工作,推进民政执法人才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依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积极运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事项,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规范运营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文件审查、重大项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落地见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优化民政统计调查和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民政部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监督、数据比对以及数据痕迹管理,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使用民政统计网络版系统,及时高质量报送统计数据,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及时支出相关资金,提升预算执行率。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制定完善公文工作规则、错情通报制度。依托大田县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逐步转变办公方式,减少资源浪费,严控办公成本。依法依规做好公文处理、信息公开、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消防、车辆、值班等工作。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水平。高效推进绩效考评管理,推动绩效目标落实。明确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一)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措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加强民政局退休支部建设进一步巩固2023年创建的省级“六好”支部成果,提高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
(二)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经常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方面的教育,以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廉政教育第一课”机制,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日常谈话、提醒谈话等手段,做实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对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办民政专项资金,有序开展内部年度审计工作。
(三)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抓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运用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加强新闻宣传,讲好民政故事。二是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三是加大对双拥工作的宣传力度,清明、9月30日公祭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县烈士陵园祭扫,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政策的及时给予救助。
(四)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等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推进民政干部培训,提升干部专业素质和履职本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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