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7-18 16:53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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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各有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5〕25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下达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表)。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至各有关乡(镇)财政所、县委组织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第七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每个村帮扶资金10万元,重点用于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项目要符合地类要求;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工作经费5万元。

  二、资金管理要求

  1.各有关乡(镇)要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2.该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3.请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支持第七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

  2.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支持第七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

  3.2025年三明市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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