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6-26 09:28 来源:大田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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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中心)、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4〕7号)、《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城管综〔2024〕89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大田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田安委办〔2024〕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我县住建系统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微党课、集中宣讲、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以案说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形式开展学习交流,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等重点领域,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宣传、演练和整治行动。一是发动宣传。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重点结合“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在施工现场、企业宣传栏采用 LED电子屏、宣传栏、悬挂横幅、挂图等多样化方式,持续设置宣传安全生产月安全标语等内容(宣传标语见附件1),在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各类平台发布宣传内容,广泛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及安全生产宣传,扎实推进“五进”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二是开展演练。要根据住建系统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切实增强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培训,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方式,推动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参加6月14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督促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局属各股室(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协调,搞好宣传推广,广泛动员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活动通知具体见附件2)。三是深入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全县住建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专题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要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题采访、组织专题报道,形成舆论阵势。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建函〔2024〕14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田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田安委〔2024〕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围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判定标准,突出排查质量,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力争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局属各股室(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守正创新,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全面营造宣传氛围,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请各单位于6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局安办。

 

  附件:1.“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2.《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

      3.“安全生产月”宣传专项活动统计表

      4.“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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