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26-07-18 10:38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3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推广绿色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农业主推技术16项(次)以上,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分级组织全县1/3以上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挥农技推广体系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机推广机构为主体,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科技支撑主要粮油作物提单产。聚焦水稻、薯类、玉米、花生、大豆等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依托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

  (三)加强先进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围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遴选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场所,依托示范场所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每个示范场所直接联系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农户等不少于10个,开展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农户等广泛参加的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遴选400户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永久牌”农技服务队伍,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四)创新农技推广指导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10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支持基层农技员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群等,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充实农技推广队伍力量。依托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自主招生,招收非农专业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县乡农技员,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制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规范人员招募程序,广泛吸纳“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农科毕业生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遴选一批有特长、用得上的特聘农技员(包括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

  (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组织我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七)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APP,强化农技问答、咨询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等开设公众号、视频号,制作生动鲜活、通俗易懂、贴合生产场景的农技短视频。

  三、资金补助内容和标准

  2026年度省上安排我县中央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补助项目)73.4万元,按照省上下达的任务清单、补助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等相关要求,为确保全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统筹使用资金如下:

  1.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安排17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安排24万元用于试验示范场所建设,每个补助8万元,用于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新场所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安排20万元用于4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化肥和饲料等。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安排9.18万元用于农技推广服务信息费。全县153名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每月信息费报销额度50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5.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安排2万元用于补助特聘农技员(每月工资1500元及年底绩效奖励2000元)。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补助。

  6.其他费用。安排1.22万元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安排,形成工作合力。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充分利用各种报送渠道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影响成效,为项目实施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资金监管。统筹安排使用2026年度资金,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将各项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6年大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工作专班

      2.大田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特聘农技员遴选工作要求

      3.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4.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任务分解表

      5.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6.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汇总表

      7.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8.2026年大田县在编在岗农技人员情况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